简介
她还记得是自己快三岁的时候,一个雨天,他被老宅的陈老管家捡回来了。那时候他还是小小的一团,为自己悲惨的命运哇哇大哭。程鸢的爷爷给他起的名,九渊,陈九渊。对外宣称是陈老管家的孙子。建心乎窈冥之野,藏志乎九旋之渊。他确实做到了。他从小就相貌出众,高大聪明。本来他比程鸢小两岁,但是小学的时候就连跳两级,最后和她平级。他在小学,初中,都很有名。太好看,太聪明,太狠。成绩年级第一,每天都和人打架。最开始,是
2024-03-31 10:34:43 wang
她还记得是自己快三岁的时候,一个雨天,他被老宅的陈老管家捡回来了。那时候他还是小小的一团,为自己悲惨的命运哇哇大哭。程鸢的爷爷给他起的名,九渊,陈九渊。对外宣称是陈老管家的孙子。建心乎窈冥之野,藏志乎九旋之渊。他确实做到了。他从小就相貌出众,高大聪明。本来他比程鸢小两岁,但是小学的时候就连跳两级,最后和她平级。他在小学,初中,都很有名。太好看,太聪明,太狠。成绩年级第一,每天都和人打架。最开始,是
程鸢又开始发抖,不由自主地想挣脱他。
霍九渊的力气很大,她的后脑被禁锢在他手里,半分动弹不得。
一挣扎就泄了力气,霍九渊就趁这个间隙,轻车熟路地撬开她紧咬的牙关,长驱直入无人之境。
他的舌毫不客气地侵占着她嘴里的每一个角落。
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程鸢觉得自己都要晕倒了,霍九渊才放开她。
他慢条斯理地坐回原位,依旧是一副平淡散漫的模样,语气却十足的可恶,“这样才是求人的态度。”
程鸢发髻凌乱,眼角挂着潮湿的泪水,白皙的脸连带后脖颈都泛着一层粉色。
尤其是,嘴唇火辣辣地疼,像是肿了。
她又羞又气,只能忍着情绪,问道:“那我明天能去演出了?”
霍九渊没有正面回答。
片刻,他这才道:“我派人送你去。”
程鸢松了口气,她点点头,很乖地说了声“谢谢。”
好不容易达成了目的,态度要好点。
回到房间里,拿起镜子看了看,嘴唇果然肿了。
她怀疑霍九渊是故意的,明明说了自己明天要上台,他还把自己的嘴亲成这样。
程鸢在心里骂了十分钟的“霍疯狗卑鄙无耻下流”,这才舒心了些。
然后叫仆人送来消炎药,涂在嘴唇上。
第二天醒来的时候,她特意又照了下镜子。
嘴唇上的红肿已经消了,但是有一个小小的咬痕很是瞩目,一时半会愈合不了。
程鸢特意涂了一支比较鲜艳的口红,但还是能看得出来。
也只能这样了。
她抱起古筝,吃力地向楼下走去。
她这把古筝虽然比不上客厅里那架“爱慕”,但是也价值不菲,由紫檀木制成,古朴厚重,大约有五十斤左右。
她抱着古筝到了饭厅。
看着她一点一点的把沉重的古筝小心翼翼地放下,先行到达的霍九渊,忽然眼神中闪过一丝不自然。
他的身子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。
直挺挺地站了一会儿,他还是坐了回去。
程鸢背对着他,也没注意到他这个纠结的过程,放下古筝就过去吃饭了。
霍九渊已经恢复了一贯的面无表情,他冷冷地吐槽:“涂得和猴子屁股一样。”
程鸢愣了一下,这才意识到他在说自己的妆。
她摸了摸唇上的咬痕,忍不住回嘴:“还不是怪你。”
霍九渊睨她一眼,竟然低低地笑了。
过了一会儿,他似是无意识地问道:“你这架古筝,和客厅里那架,哪个更好一些?”
程鸢吃着包子,回道:“那当然是客厅里那个。”
霍九渊“哦”了一声,随意地道:“那就借给你用用吧。”
程鸢的手微微一顿,有点口干舌燥。
这些天,她无时无刻都在觊觎“爱慕”,听说它的音色特别好,区域跨度强且稳。
但是她觉得那是霍九渊的东西,本来两个人的关系就对立,程鸢可不想为了一架古筝失了骨气。
此时听了霍九渊的话,她的心又痒痒了。
心里有个声音在诱惑说服她:“这时候就别要骨气了,现在霍九渊心情似乎不错,让你用你就用,千万不能惹恼了他。”
程鸢终于点点头,轻声道:“好,谢谢。”
陪她去剧院的保镖,是陆离。
陆离早就在车里等着了,看她从饭厅里走出来,急忙一溜烟地跑了出去,喊了一声“夫人”,然后从她手接过“爱慕”。
一接手,陆离有点吃惊,这古筝还挺沉。
看着霍九渊从一旁走过,目不斜视地上了另外一辆车,陆离心中叹气。
老板这也太不解风情了。
夫人这么瘦,老板竟然都不帮把手。
陆离真想把自己最近追的网络小说《小娇妻逃跑后,疯批佛子后悔了》,推荐给老板看。
这本书,男主的人设和老板一模一样!
现在口是心非,以后像他一样追妻火葬场的时候,可别哭哦。
陆离心中呐喊。
霍九渊的车从他们身边缓缓经过。
程鸢忍不住从车窗里看了他一眼。
霍九渊正在打电话,冷白纤长的手指将手机按在耳边,精致的鼻骨如同精心雕刻而成,浓密纤长的睫毛像小扇子一样垂着。
不得不说,霍九渊真的好看。
程鸢一阵恍惚。
一瞬间,她想起了很多事情。
霍九渊,原本是个弃婴。
她还记得是自己快三岁的时候,一个雨天,他被老宅的陈老管家捡回来了。
那时候他还是小小的一团,为自己悲惨的命运哇哇大哭。
程鸢的爷爷给他起的名,九渊,陈九渊。
对外宣称是陈老管家的孙子。
建心乎窈冥之野,藏志乎九旋之渊。
他确实做到了。
他从小就相貌出众,高大聪明。
本来他比程鸢小两岁,但是小学的时候就连跳两级,最后和她平级。
他在小学,初中,都很有名。
太好看,太聪明,太狠。
成绩年级第一,每天都和人打架。
最开始,是因为程鸢是校花,陈九渊是校草,两个人经常给学校拍宣传照。
然后就有流言传出来,说陈九渊拽的二五八万的,其实就是程鸢家里的仆人。
“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”那群人尖酸刻薄地评价。
“看他站在程鸢身边,笑的和二傻子一样,以为一起拍个照就能攀附上程家了吗?”
“就是,程鸢和林初旭才是青梅竹马的一对,也就是不在一个学校,才让那个穷酸小子钻了空子。”
程鸢第一次听到这种传言特别尴尬。
陈九渊什么时候惦记她了?
从小到大,他都很讨厌她。
大概是少年脆弱的自尊心吧,也或者如他所说,他觉得她和那群霸凌者是朋友。
程鸢也干涉过,叫那些人不要那么说了,但是后来,倒是陈九渊故意挑衅他们的时候多。
程鸢就实在管不了了。
但他从不向大人告状,每次挨打,都是躲在他住的阁楼里,一呆就是好久。
像是一条独自疗伤的野狗。
老师们也管过,吓唬过,但是什么惩罚手段都用了,也没能控制的了陈九渊不停地和人打架。
最严重的一次,陈九渊和吴希文那群人,动刀了。
应该就是那一次,陈九渊留下了腹部那道很深的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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