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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0-04 17:19:09 xiaohua

余岁欢李承瑾的小说《余岁欢李承瑾》情节跌宕起伏、扣人心弦,充分体现了作者司曼湉用心写作的心态
余岁欢李承瑾 连载中

余岁欢李承瑾

分类:女频

作者:余岁欢

主角:余岁欢李承瑾

来源:网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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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

“这些都是了,平时绣些小东西就用不上花样子,欢欢你看这张,这张是我花二十文钱买回来的,这种最得镇上那些富家千金,太太喜欢,能卖上好价钱。春杏献宝似的小心翼翼从盒子里拿出一张纸,递给余岁欢。她还以为是什么绝世精美花纹,不过是几句诗词,没啥特别的,真要说出个优点,那就是字写的倒是不赖。“这不过是几句写景的诗词,也没什么特别的啊?”“欢欢,你还认字呢?!”“认得一些。她不敢说太满,毕竟这个不知名的年代用

余岁欢李承瑾第4章   

“行!”
春杏高兴的点了点头。
她把身上的罗裙脱下来,换上粗布衣。两个人研究着外衫能剪多少个云锦纱手帕,绣什么花样才能多卖一些钱。
“你把你经常绣的花样拿出来我看看,我帮你出出主意。”
余岁欢也会那么一点绣花,小时候看奶奶经常绣,十几岁那年来了兴趣,缠着奶奶学了一段时间,后来也就失了兴趣。
各种针法她也只限于会,绣出来却一般。
春杏闻言,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木盒子。
“这些都是了,平时绣些小东西就用不上花样子,欢欢你看这张,这张是我花二十文钱买回来的,这种最得镇上那些富家千金,太太喜欢,能卖上好价钱。”
春杏献宝似的小心翼翼从盒子里拿出一张纸,递给余岁欢。
她还以为是什么绝世精美花纹,不过是几句诗词,没啥特别的,真要说出个优点,那就是字写的倒是不赖。
“这不过是几句写景的诗词,也没什么特别的啊?”
“欢欢,你还认字呢?!”
“认得一些。”
她不敢说太满,毕竟这个不知名的年代用的也是繁体字,她小时候跟随爷爷写过几年毛笔字,现在很久没写过了。
春杏看余岁欢的眼神都带着热切的光芒,整个大柳树村认识字的没几个,还都是男人,从未听说过女人识字。
“听说那些镇上,县里的富贵人家小姐,太太都喜欢什么风啊,雪啊,花啊,景啊的诗词,那种秀了字的手帕最是好卖,可惜我大字不识几个,只会描了样子绣。如果要能有新的诗词,肯定能卖上价钱。”
都说万般皆下品,惟有读书高,春杏打小就觉得读书会认字的那些人高人一等。
“这还不简单,我给你写几个,你只管描着绣,你家有没有笔墨纸砚?”
虽说她个人没什么文采,当年那也是熟读唐诗三百首的人,背几句诗那还不是手到擒来。
“有有有,我爷当年当过账房先生,我给你拿去。”
春杏跑的飞快,那几句诗词还是花二十文买的,欢欢识字,一定要让她多写一点。
余岁欢挑了一张有些脏污的纸,拿起毛笔,好久不写,要找找感觉。
写了十几个字,感觉差不多这才换了一张干净的。
想了想,提笔又开始写。
【夜来风雨声,花落知多少。】
【深林人不知,明月来相照。】
【妆罢低声问夫婿,画眉深浅入时无。】
【云母屏风烛影深,长河渐落晓星辰。】
【春风十里扬州路,卷上珠帘总不如。】
【银烛秋光冷画屏,轻罗小扇扑流萤。】
一张纸写完,余岁欢放下毛笔,满意的点点头,还算不错。又一字一句念给春杏听,问她行不行。
春杏在旁边看的入神,她就算看不懂,听不懂什么意思,也觉得很好,连连点头表示肯定。
两个人又商量了手帕上不光要绣上这些字,还可以绣上应景的花边儿。
余岁欢看她以前那些绣品觉得绣工很不错,只是都是单面绣,正面好看,反面线头那些看起来有些杂乱,不好看。修剪后也不美观。
于是便教了春杏一种针法,这样反面跟正面也一样好看,就是要多费一些绣线。
这种针法都是她奶奶以前教她的。
春杏人都傻了,这种高超的针法一般都是师傅传给徒弟,或者家族里女人代代相传,从不会轻易给外人。
欢欢对她也太好了,第一次见面就舍得把这种能挣钱的针法告诉她!
其实双面都绣上不留下线头的针法也分很多种,余岁欢说的只是最简单的一种,就是只用到一种颜色的线绣,反面看起来不杂乱,看不出线头。
那种很复杂的,要用很多颜色的绣线,正反面两幅图绣的画面都不一样的那种高深技艺,她也不会。
临走之前,春杏又给她拿了一小碗猪油,几斤玉米面,几斤面粉,还有盐巴。
“你自己一个人刚回来家里肯定没有吃的,这些先吃着,等过两天赶集我们一起去卖手帕,得了钱你再置办些吃的。”
“谢谢你春杏,等卖了钱,我在还你。”
余岁欢内心感激,当即下定决心,以后发达了,绝对不会忘了春杏对她的好。
“一点东西不值几个钱,你连双面绣都肯教我,快回去吧,一会儿天都黑了。”
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趁着天没黑之前做活儿,煮饭吃饭,黑了就睡觉,谁家没事也不会点着油灯,太浪费。
余岁欢拿着东西回到她那个茅草房子,找了块破布当抹布,花了半个时辰把里面都打扫干净。
趁着天没黑,用玉米面掺着白面烙了两张饼,又炒了一个野菜,烧了一锅开水。
刚开始这种烧火的灶台她用着不是很顺手,用了一会儿也就习惯了。
小时候在乡下,奶奶做饭蒸馒头都是她烧火。
饼子因为用了猪油,比之春杏家的好吃了不少,配着野菜还算凑合。
“你这忘恩负义的女人,我带你去找吃的,遇到危险你跑的比兔子都快!”
乌鸦哥扑棱着翅膀从树枝上一跃而下,落在余岁欢面前,一脸怒色。
她狠狠咬了一口饼,同样面色不善。
“你还好意思说,要不是关键时刻你随地拉屎,我能被那个神经病发现!”
“鸟吃五谷杂粮,拉屎那不是很正常!”
余岁欢正想跟它掰扯清楚谁对谁错,余光瞥见乌鸦哥爪子上挂着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。
定睛一看,居然是一个造型精巧的金坠子。
没想到,这鸟比她还富有,她刚填饱肚子,人家都戴上金首饰了。
“说得对,乌鸦哥,这事赖我,是我办事不地道了,您消消气,吃了没,来尝尝我这刚烙好的饼子。”
余岁欢满脸堆笑,把饼子掰碎放在掌心递到乌鸦哥面前。
“你会不会做饭,这饼子能吃吗?”
乌鸦哥抬起爪子,眼神中满是嫌弃扒拉了两下饼子,金坠子就这么明晃晃的出现在余岁欢的掌心之中。
“当然能吃,香的勒!乌鸦哥哥,您这贵爪上戴的是什么?看着挺不错,就是…………”
她故意说话说一半。
乌鸦哥叼了一块饼丢进口中,味道吃着还不错。
“凑合能吃,不如肉香。你说这个啊!这是我在河边看到的,我们乌鸦一族天生喜欢亮晶晶的东西,看着不错就拿回来了,就是什么,别说话说一半!”
说着乌鸦哥还抬起爪子,欣赏了一下那个金光闪闪的坠子。
余岁欢心里羡慕,她人一族也是非常喜欢亮晶晶,金闪闪的东西,可惜她没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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